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刘晓惠)日前,海南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联合下发文件,决定自今年起在海南省开展暑期托管服务工作,切实破解学生暑期“看护难”问题。
文件明确,海南省暑期托管坚持公益普惠性原则,采取财政补贴、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等方式筹措经费,实行服务性收费或代收费的,按照公益性原则合理核定收费标准,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予以减免。此外,暑期托管服务要坚持教师志愿、学生自愿的原则,不得强制教师、学生参加,同时要对参与教师给予适当补助,并将志愿服务表现作为评优评先的重要参考。
文件要求,各市县要组织摸排、充分调研本地有暑期托管需求的学生数量、服务需求和资源条件,科学选定开展服务的机构,优先考虑交通便利、设施设备齐全、安全的学校、青少年宫、青少年活动中心、社区活动中心等开展服务。
文件强调,暑期托管服务以基本看护为主,合理提供其他服务,确保学生得到充分休息。试点学校和机构应开放教室、图书馆、运动场馆等资源设施,重点提供体育、阅读指导、劳动教育、综合实践、兴趣拓展、作业辅导、心理健康教育等活动,但严禁组织学科培训、集体补课、讲授新课等活动。从参与人员上,既要动员招募优秀在职中小学教师参与暑期托管服务,也要积极招募优秀大学生志愿者、社会专业人士、退休教职工、热心家长参与。此外,各地要积极探索在确保安全健康的情况下,通过学校食堂、第三方集中供餐等方式,努力为有需求的学生提供午餐午休服务。
根据文件,海南各地将指导试点学校和机构建立健全暑期托管服务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参与托管服务人员的安全责任,加强安全卫生教育和常态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消除托管场地安全隐患,确保师生人身安全。试点学校和机构要为所有参与暑期托管的学生和服务人员购买保险,所需经费由市县(区)财政补贴或家长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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