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教育报—中国教育新闻网讯(记者 欧金昌 通讯员 覃鸥)日前,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实施意见》,就中小学校开展劳动教育,以及扩充劳动教育资源、保障经费投入、加强劳动教师队伍建设、开展劳动教育研究等方面提出意见。其中提出,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经费纳入年度经费计划,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用于劳动教育。
广西提出,各地要健全劳动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为学生劳动教育提供可持续的经费保障。积极争取中央补助资金,统筹自有财力,加快建设校内劳动教育场所和校外劳动教育实践基地,补充学校劳动教育器材、耗材,加强学校劳动教育设施标准化建设。学校要将劳动教育经费纳入年度经费计划,可按规定统筹安排公用经费等资金用于劳动教育。加强经费监管,确保专款专用,提高经费使用效益。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吸引社会力量提供劳动教育服务。
根据意见,广西将加强劳动教育督导督查,将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劳动教育职责、保障劳动教育情况,以及学校劳动教育开课率、劳动实践组织、教学指导等实施劳动教育情况纳入督导范围,作为衡量区域教育质量和水平的重要指标,并作为地区、部门和学校及其主要负责人考核奖惩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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